
禁止建设与公园功能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商业设施和其他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公园用地,公园里划分运动健身区、文娱游乐区,午休和夜间睡眠时间禁止在公园内唱歌或使用乐器、音响……6月22日上午,记者在市法制办组织召开的《南宁市公园条例(草案)》专家论证会上获悉,首府将立法规范城市公园管理。
2016年5月,南宁市成为全国首批7个“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之一。目前全市拥有综合公园17个、专类公园9个、带状公园11个、广场绿地17个、街旁游园47个。近年来,随着城市绿化建设发展,南宁市公园建设逐步走上投资主体及管理模式多元化道路,但一系列管理问题随之显现。
公园配套商业服务经营项目增加了公园收入,减轻财政负担,但也存在占用公园绿地、环境污染等问题,因此《南宁市公园条例(草案专家论证稿)》(下文简称《草案专家论证稿》)中规定,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园,公园内小卖部、餐厅等配套商业设施和公园管理用房的建设应当符合公园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禁止建设与公园功能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商业设施和其他设施。禁止改变公园管理用房、配套商业设施和亭、廊、榭、台、楼、阁等园林建筑的用途或出租、出借给他人使用。
公园绿地作为公共绿地的核心部分,对城市生态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避免公园绿地被挪用和占用,《草案专家论证稿》中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公园用地,不得擅自改变其公园用地使用性质。
此外,为解决噪声等管理难题,《草案专家论证稿》中明确了公园内的禁止性活动和限制活动,创设活动区域划分制度,将公园按活动类型划分运动健身、文娱游乐等活动区域,每日12时至14时30分和22时至次日6时,禁止在公园内使用乐器、音响器材及开展唱歌等娱乐活动。
近年来,各地公园游乐设施意外事故频发,对公园管理造成了不良影响,对安全问题提出更高要求。为此,《草案专家论证稿》规定游乐设施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公园免费开放后,针对噪音扰民、擅自兜售物品、发放商业广告宣传单及宣传品等现象尤为突出的情况,将由执法部门实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