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设立演出经纪机构的举办人,是要具备一定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的,而且也必须由该举办人依法办理设立登记业务的,在依法进行登记以后,才可依法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获得国家的许可后,该演出经济机构才可依法进行演出的,在办理演出经纪机构设立业务需要收费吗?华律网小编带大家来了解下。
一、南宁演出经纪机构设立收费吗
不收费
二、南宁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受理条件
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第六条规定,演出经纪机构设立的实施条件为:
1.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
2.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三、南宁演出经纪机构设立法律依据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第六条 文艺表演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职演员和器材设备,并向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批准的,颁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南宁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办理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文化和旅游厅18号窗口。
五、南宁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在南宁申请办理设立业务的演出经纪机构,必须具备符合《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受理条件,演出经纪机构必须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该业务的办理地点在,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文化和旅游厅18号窗口。如有其他疑问,欢迎到华律网进行咨询。